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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的考核与评比细则

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共青团组织工作,树立典型,表彰先进,校团委特制定《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的考核与评比细则》。

一、评选上报时间:每年4月21-25日

二、表彰时间:每年的“五·四”青年节。

三、奖励方法:在表彰大会上授予获奖团员奖状,获奖名单公布在校内和校园网上。

四、具体要求:

(一)、优秀团干部评比。

1、评比方法:范围限定于各支部干部,原则上初中各年纪一名,高中各年纪两名。由支部和年级组推荐。

2、评比条件。

1)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,作风正派,为人诚实。

2)学习刻苦,成绩良好,注意全面发展。

3)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,富有创新意识,工作成绩显著。

4)能乐于助人,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。

5)能起好模范带头作用,严以律己,真正成为同学的表率。

6)三月份“学雷锋”活动组织得力,表现突出。

7)按期交纳团费。

(二)、优秀团员评比。

1、评比方法:由年级组和各支部推选出候选人2名,评比由团代会成员、各班团支书参与评比。

2、评比条件。

1)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,作风正派。

2)模范执行团的章程,自觉履行团的义务,积极参加团的活动,在团内外能起到骨干作用。

3)注意全面发展,品学兼优。

4)起模范作用,真正成为团员、青年的表率。

5)三月份“学雷锋”活动表现突出。

6)按期交纳团费。


校团委

2009.4.1